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编辑 加入时间:2021/11/02 10:44:31
学校“一站式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鲁轻院党办〔2021〕11号 2021年11月2日)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践行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升学校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方便师生学习生活,畅通意见反馈渠道,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站式服务平台是学校全面提升师生工作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名称是:“阳光小青”服务平台,是民意诉求办理工作的主要载体,采取公开受理、公开办理、公开反馈和公开评价的办法,确保师生诉求表达顺畅、矛盾及时调处、师生利益得到维护、上下有效沟通。
第三条 一站式服务平台分为网络平台和热线电话两种方式,师生可根据需要任意选择。
第四条 网络平台分为我咨询、我建议、我投诉、报修服务及失物招领五个板块。
(一)我咨询、我建议及我投诉板块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党政办公室根据意见内容转交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回复。对情况严重或容易引发舆情的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内容转交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办理完毕;确实不能完成的,应当采取合适方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办理结束后,责任部门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办理结果并办结流程。
(二)报修服务由后勤处、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后勤处、信息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受理报修任务,并及时反馈维修情况。
(三)失物招领板块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师生可通过平台发布失物招领信息,进行失物招领活动。
(四)可根据师生需求扩展网络平台板块内容。
第五条 对已经办理结束的师生意见,除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应及时主动公开。
第六条 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平台开发及日常维护工作,及时解决平台技术故障,保障正常使用。
第七条 面向师生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6810092(校内短号:60092),15053310106。对情况紧急、使用网络平台确有困难及其他情况,可通过电话热线进行意见反馈。
第八条 热线电话由物业值班室负责,接线人员根据来电人提供的信息,及时填写工作台账。对于涉及报修服务的,应当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其他问题及时转交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建立办理评价机制。师生可通过平台对责任单位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和办理效率等进行评价。评价分为A(非常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四档。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开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