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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来源:网站编辑 加入时间:2015/01/20 15:58:45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相关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六公开”的有关规定。

1.根据省市各部门和学院的安排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各系招生简章、录取简报、招生政策法规介绍、逐年来的招生章程公告,近四年的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学院最新最详细的文字和图片介绍,各系和专业的详细介绍。重点做好注册入学、校企合作和奖免学费等招生政策的宣传介绍。

2.利用多媒体宣传渠道主动进行招生信息公开。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各省份招生指南等多种宣传平台对学院办学特色、办学理念、专业特色进行宣传。(1)在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中,学院在正常6部咨询电话的基础上临时增加4部,并利用微信、微博、QQ等微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在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出版的《高考报考指南》、淄博市招办印制的《中考报考指南》中做招生宣传。(3)扩大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4)通过考试院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等官方网站宣传学院办学特色、招生计划、专业等,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每批次录取进度等内容。

3.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预决算方面: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学院财务部门负责人向教职工代表汇报了本年度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编制情况,请教职工代表予以审议;在学院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了《2014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部门预算》,并将年度财务工作报告上传至学院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开。

2.学生收费方面:目前的收费项目有在学院显著位置悬挂了教育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向学院师生进行了公示,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的各项具体内容。对每位新生发放入学须知,详细说明了学院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政策依据,并同时向学生宣传国家的有关助学贷款政策以及学院的各项奖励和减免政策,做到每一项收费都公开、透明。

3.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学院财务管理制度均在OA办公系统向全体教师公示,供教职工浏览、查询。

特此报告。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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